培训内容:《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业标准》,采用国家统编教材,辅之于专用配套资料及讲义。培训内容包括:基础知识;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;劳动关系与劳动法;招聘与配置;薪酬管理;绩效管理;培训与开发;职业道德;考前串讲(管理师)九大核心模块。
统考安排:2007年11月18日(具体时间以劳动部最终确定为准)
上午: 8:30-10:00 (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)10:30-12:30 (专业技能)
下午:14:00-15:30 (二级综合评审)
申报条件:
(a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b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c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d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收费标准:
项 目 管理师(二级) 助理管理师(三级)
培训费 1030 800
教材费 170 160
考核鉴定费 320 190
合计 1520 1150
师资力量:
高级职业培训师、资深咨询师授课与指导。
招生对象:
见申报条件
颁发证书:
参加培训和鉴定(考试)、评审合格者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》,全国通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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